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,广东省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公布,详细内容如下:

 

 

广东省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-1

 

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,各高等学校:

 

经研究决定,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(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、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)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如下:

 

一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

 

(一)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

 

文化科总分260分。

 

(二)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

 

文化科总分100分。

 

(三)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

 

文化科总分85分。

 

(四)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考生

 

文化科总分90分。

 

二、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

 

普通类:文化科总分170分。

 

体育类:文化科总分170分,体育术科175分。

 

音乐类(含音乐学、音乐表演-声乐、音乐表演-器乐):文化科总分160分,音乐术科150分。

 

美术类:文化科总分160分,美术术科155分。

 

舞蹈类:文化科总分155分,舞蹈术科150分。

 

广播电视编导类:文化科总分170分,广播电视编导术科190分。

 

广东省招生委员会

 

2023年3月15日

 

原文标题: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

文章链接:https://eea.gd.gov.cn/ptgk/content/post_4133288.html